各中心(系)、学生班:
为了加强期末考试的组织管理,确保考试工作规范有序,现将2024年春季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
1.考试时间:
2024年6月17日-27日
上午8:30-10:30 下午15:00-17:00
二、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增刚、王进义
副组长:周文明
成 员:耿会玲、汤江江、杨新娟、余瑞金、李鹤、徐勇前、刘志刚、吕英华、李定、张秀云、郭宏波
三、巡考监考安排
1. 责任监考(第一监考)全面负责监考工作。
2. 所有监考人员应严格履行《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监考规则》。
三、开展考前教育
根据学校《本科考试工作条例》(校教发〔2019〕364号)、《本科教学教考分离暂行规定》校教发〔2019〕319号、《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学发〔2020〕230号)等文件要求,严把试题质量关;开展诚信教育,督促主考教师和监考教师切实履行主考、监考职责,并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安排学院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对本院本科生的考试情况进行巡查。
四、考试命题、试题印刷及评卷规定
1.试题印刷:命题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及《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考试命题实施细则》(校教发〔2006〕80号)文件有关规定,按时递交份量相当的A、B两套试题。试卷模板格式可登录教务在线网站http//jiaowu.nwsuaf.edu.cn/下载。各命题教师必须对试卷印刷质量和份数进行全面检查;命题教师、审题教师、各中心(系)主任对命题质量和保密工作负责,教学秘书对试卷格式和试卷保密工作负责。
2.主考:主考教师对其考试课程全面负责,并且要在每场考试前15分钟准时到达考场。
3.试卷评阅、成绩登记:要求教学中心(系)组织阅卷,规范按《关于印发〈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试卷评阅细则〉的通知》(校教发[2006]81号)文件精神执行,做到“客观公正,给分有据,宽严适度”;按照要求,课程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于2024年7月8日前将学生成绩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登录学生成绩。同时在系统中进行试卷分析,并将学生成绩单、试卷分析材料、试卷及时整理备查。
4.试卷归档:试卷整理归档格式按照理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 期末考试巡考安排
附件2 期末考试监考安排表
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