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激励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在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比学赶超、创先争优,为农业强国建设和学校“双一流”建设贡献青春力量,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安排和校团委的通知要求,学院团委决定开展学院 2024 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落实《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学生政治理论学习及集体活动制度(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团员青年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按照规定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与主题团日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支部人数的 95%,按时收缴团费,团支部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且组织信息完整,无违规发展团员情况。
3.团支部学风良好,考试重修率每学期不超过 10%,支部成员无考试作弊及违纪记录。
4.开展“活力团支部”创建工作,支部各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为三星级及以上。
5.定期组织团员青年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主题团日活动及校园文体活动等。
6.支部成员能自觉地遵守上级团组织的各项规定,积极配合并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工作,创造性地开展本支部的特色工作。
7.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中被评为四星级团支部及以上。
(二)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参加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及集体活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与素质能力测评成绩均名列专业年级前 30%,努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道德品行优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团内活动,无任何违纪记录。在学校“五个文明工程”创建中表现突出,所住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为三星级及以上。
5.团龄 1 年以上且团籍档案完整、规范,上一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年度服务时长不少于 20 小时。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可参加评选,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1.热爱共青团工作,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
2.积极参加团干部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与能力。
3.创新性开展工作,成绩突出。
4.担任团干部时间不少于 1 年,上一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或上一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5.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评选对象为各级学生团干部,参评对象学习成绩与素质能力测评成绩均名列专业年级前50%。
二、评选办法
1.“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团支部向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申报,经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批。
2.“优秀共青团员”由个人申报、团支部推荐,经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批。
3.“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由个人申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组织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批。
4.同一年度内“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每人仅限申报 1 项,不可重复申报。
三、时间安排
1.4月8日-4月10日,申报。各个团支部开展先进评选申报工作,相关表格见附件。
2.4月11日-4月12日,审核。学院团委审核各个团支部申报材料,并进行相关奖项的遴选推荐。
3.4月13日-4月15日,公示。学院团委将遴选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批。
四、工作要求
1.按时申报。各个团支部必须在4月10日18:00前将“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及支撑材料、“优秀共青团员”推荐登记表及证明材料、“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登记表及证明材料电子版由团支部书记统一收齐交至邮箱xnhyxgb@163.com,纸质版材料交至理科楼E310学生工作办公室。
2.规范程序。个人申请“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均需要将申报表材料交至所属团支部书记处,经团支部进行申报。
3.公开过程。各团支部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确定名单后予以公示,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
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团委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