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等4项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学金类别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业奖学金
二、学院推荐名额
国家奖学金6人、校长奖学金3人、国家励志奖学金15人
三、评选依据
《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号)
《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号)
《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号)
《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专业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7〕33号)
四、评选说明
1、国家奖学金通过线上和线下评审的方式进行,学院结合学生申请情况开展评审工作,学生需认真规范、按照要求填写材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 1)以及《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 2)。
2、校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实行线上申报与评审。所有参评学生需登录学校校园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奖学金”模块进行申请,并按要求导出申请表提交学院审核。
3、专业奖学金实行线下申报与评审,学院根据评选办法组织学生申请评选。
五、材料填写与时间要求
1、国家奖学金申请人于10月9日12:00前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 1)以及《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 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nhyxgb@163.com,校级以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按照表格中的填写顺序整理)交至理科楼E310办公室。
2、校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于10月9日12:00前按照操作流程完成在线申请,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3。申请完成后,导出申请表并亲自在签名处手写签名后提交至理科楼E310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
1、各项奖助学金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严格按照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执行,在评定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转专业本科学生在转入学院参评各类奖学金;
2、专业奖学金评选按照2022-2023学年专业班级评定;
3、评定办法中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均指2023-2024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4、校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需在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导出申请表并亲自在签名处手写签名后提交至学院审核;
5、根据《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学院对2022-2023学年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所有奖助学金申请资格;
6、对未交清学杂费的欠费学生,财务报账系统一律无法做账,请获奖学生提前缴清学杂费,以免出现奖助学金发放不畅现象;
7、按照要求严格提交材料,所有资料严禁使用订书钉。
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
2023年10月7日